人員資格:(擇一符合)
1.大學以上(含)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醫師、營養師、藥師、公共衛生師、心理師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(顧)工作經驗。
2.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(顧)工作經驗。
3.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4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5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6.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,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詳情請見本局網站https://www.klchb.klcg.gov.tw/tw/klchb/1366-104089.html